陈丰传律师主页
陈丰传律师陈丰传律师
138-5065-1738
留言咨询
陈丰传律师亲办案例
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XX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。
来源:陈丰传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3-24
浏览量:661

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XX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。

福建XX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VIP全自动真空包装流水线,向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电气控制系统设备,并签订《采购真空封装线自动控制总包合同》,合同签订后,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, 福建XX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生产线生产效率低为由拒付剩余货款。陈丰传律师接受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后,全面收集有关证据材料,代理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。陈丰传律师综合运用相关证据材料,经过陈丰传律师的不懈努力,法院采纳了陈丰传律师的意见,认为生产线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,支持了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,陈丰传律师全面维护了福州XX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
以上内容由陈丰传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丰传律师咨询。
陈丰传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755好评数19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咨询解答快
福建省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A幢801室
138-5065-1738
在线咨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丰传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福建诺佳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508*********818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福建-龙岩
  • 咨询电话:
    138-5065-1738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福建省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A幢80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