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丰传律师主页
陈丰传律师陈丰传律师
138-5065-1738
留言咨询
陈丰传律师亲办案例
李XX与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
来源:陈丰传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3-24
浏览量:516

李XX与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

2016年2月、2016年3月XX以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李XX借款并出具《借条》,还款期限届满后,王XX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。原告李XX多次向王XX催款,但王XX否认收到全部借款,并称预先扣除了大量高额利息。陈丰传律师接受原告李XX的委托后,全面收集有关证据材料,代理原告李XX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起诉。陈丰传律师综合运用相关证据材料,一二审法院采纳了陈丰传律师的意见,认为王XX已经收到全部借款并且不存在预先扣除利息的情形,经过陈丰传律师的不懈努力,支持了原告李XX的诉讼请求,陈丰传律师全面维护了委托人李XX的合法权益。

以上内容由陈丰传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丰传律师咨询。
陈丰传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755好评数19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咨询解答快
福建省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A幢801室
138-5065-1738
在线咨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丰传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福建诺佳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508*********818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福建-龙岩
  • 咨询电话:
    138-5065-1738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福建省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A幢801室